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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政策动向】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印发《广东省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青海省:印发《青海省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
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
【行业聚焦】
行业动态 | 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
行业动态 |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第二版)
行业动态 | 宁德市政府与宁德时代签署宁德“零碳·科技”海湾城市战略合作协议
行业动态 | 上海碳排放配额行政管理服务信托正式发布
【碳市场动态】
2月24日-2月27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947,901吨,总成交额74,286,030.50元。
3月2日-3月6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560,500吨,总成交额45,565,750.00元。
全文共4080字,阅读时间14分钟
一、政策动向
01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3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通过完善法规政策标准、强化关键技术研发、拓展综合利用产品应用场景等举措,推动废旧光伏组件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意见》明确到2027年将显著提升光伏组件绿色生产水平,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突破表层结构拆解、层压件高效分离、组分提取等关键技术,并推动综合利用产品在金属冶炼、装备制造、建材生产等领域扩大应用规模。
《意见》重点围绕光伏组件“设计—生产—退役—回收—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出系统举措,包括推动组件易拆解设计、明确报废判定标准、规范废旧组件交售流向、推进高效拆解和分离技术研发,并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同时,通过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形成规模化、规范化的光伏组件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以应对未来大规模组件退役带来的资源循环利用需求,促进光伏产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02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
2月9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工作作出系统部署,重点围绕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碳排放配额分配与清缴,以及其他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通知》明确,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等行业年度直接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企业将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管理,并对排放报告报送、核查、配额预分配、最终配额分配及履约清缴等关键时间节点作出安排。
《通知》进一步强化全国碳市场的制度化和精细化管理。一方面,通过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制度、实施月度碳排放数据存证以及年度排放报告核查机制,强化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另一方面,通过明确配额预分配、核定与清缴时间节点,确保企业履约责任落实。同时,《通知》还将石化、化工、建材(平板玻璃)、有色(铜冶炼)、造纸、民航等行业纳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范围,为未来扩大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奠定基础。整体来看,《通知》通过强化数据管理和履约监管,有助于推动全国碳市场稳定运行并提升市场监管规范性。
03
2月26日,广东省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下称《方案》)的通知,明确2025年度广东碳市场配额管理和分配安排。《方案》规定,2025年纳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的行业包括石化、造纸、民航、陶瓷、交通(港口)、数据中心、钢铁和水泥等八个行业,共288家控排企业和10家新建项目企业纳入管理;年度配额总量为1.2亿吨,其中控排企业配额1.12亿吨、储备配额0.08亿吨。配额分配主要采用基准线法、历史强度法和历史排放法,并实行部分免费发放与部分有偿发放相结合的机制。
《方案》在延续广东碳市场既有分配框架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市场稳定和配额管理机制,例如对企业配额履约缺口和盈余设置比例上限,并对历史剩余配额实施冻结与分期解冻管理,以防止过度富余配额冲击市场价格。同时,《方案》明确CCER和碳普惠减排量可用于抵消部分排放,并提出对使用可持续航空燃料(SAF)产生的排放暂不纳入碳管控范围,体现出对重点行业低碳转型的政策引导。整体来看,《方案》通过优化配额分配和市场调节机制,有助于提升广东碳市场运行稳定性,并强化市场化机制在区域减排中的作用。
04
3月2日,青海省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的通知,围绕项目建设推进、要素保障、价格支持、电力市场参与、应用场景拓展和科技创新等方面提出系统举措,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园区化和市场化发展。《措施》提出,到2030年全省光热发电在建在运总规模力争达到800万千瓦、在运装机规模突破500万千瓦,并通过年度优选项目机制、专班协调推进、绿电直连试点等方式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措施》重点从产业规模、价格机制和系统价值三方面推动光热发电发展。一方面,通过分年分批推进独立光热项目建设,并对用地、用水、林草等关键要素建立协调机制,提升项目建设效率;另一方面,通过机制电价竞价、容量补偿及电力市场交易等方式构建多元化收益模式,增强项目经济性。同时,《措施》鼓励风光热储一体化应用、离网供电系统和绿电直连试点,推动光热发电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调峰调频和稳定供电作用。整体来看,《措施》将光热发电定位为支撑新能源消纳和电力系统调节的重要技术路径,有助于推动青海形成具有规模优势的光热产业集群。
05
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
2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围绕用地审批、临时用地管理、矿产资源压覆审查、林草手续办理、文物保护审批以及电力通道保障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优化措施,旨在加快推进电网工程建设,推动构建自治区新型电力系统,为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提供基础支撑。
《通知》重点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和强化要素保障提升电网建设效率。例如,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电网项目允许先行用地、优化变电站用地规划许可办理,并明确矿产资源压覆查询、林草地使用、文物审批等事项的办理流程和时限;同时提出强化电力通道保障,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预留电力通道空间,推动实现跨越手续“一口受理、联合审查”。整体来看,《通知》通过系统性优化土地、资源和审批管理机制,为新能源基地配套电网建设提供制度支撑,有助于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并加快能源转型进程。
二、行业聚焦
01
2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HJ 274—2026)(下称《标准》),并将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标准》在2015版《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基础上进行第二次修订,明确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及数据采集与计算方法等内容,并对指标体系进行了系统调整。《标准》新增基本要求,将评价指标体系优化为减污降碳、发展质效、创新驱动、生态引领四大类,并设置必选指标和特色指标,同时更新部分指标及限值。《标准》实施后,新批准建设的生态工业园区将按该标准执行,既有园区自2029年1月1日起全面按照新标准实施,原HJ 274—2015标准同步废止。
《标准》修订突出减污降碳协同导向,通过重构指标体系和完善评价规则,进一步强化生态工业园区在工业绿色转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将指标分类升级为四大维度,并引入必选与特色指标组合,有助于兼顾全国统一规范与区域差异化发展需求。同时,通过更新指标限值和评价方法,推动园区在资源利用效率、产业协同、生态环境治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实现整体提升,为工业园区推进循环经济和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更加系统化、可操作的标准支撑。
02
行业动态 |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第二版)
3月1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第二版)。该数据库在第一版基础上进行扩容和更新,共新增和更新291个温室气体排放因子,使因子总数增加至576个。新版因子库新增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等领域的直接排放因子以及电力消费间接排放因子,并纳入粗钢、未锻轧铝等重点产品碳排放强度数据。
此次发布旨在落实《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持续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基础。为促进国际交流、服务对外贸易,本次因子库同步上线英文版本,用户可通过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网站查询相关排放因子并参考使用。
03
行业动态 | 宁德市政府与宁德时代签署宁德“零碳·科技”海湾城市战略合作协议
2月28日,宁德市政府与宁德时代签署“零碳·科技”海湾城市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围绕“零碳”和“科技”两大核心方向,系统布局全球总部、电池研发、生产能力、应用场景及零碳生态等8个方面33项具体内容,并在人才政策、教育医疗资源供给、城市商业配套、产业基金设立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作出安排,旨在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此次合作是宁德市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和能源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化新能源电池产业基础与创新能力,进一步巩固宁德在全球新能源产业链中的核心地位。依托宁德时代在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领域的技术优势,合作有望带动更多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推动新能源技术创新与应用场景拓展,同时促进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建设以新能源产业为核心的绿色低碳发展体系。
04
2月28日,上海碳排放配额行政管理服务信托(简称“碳信托”)发布仪式在上海环交所举行。该机制由纳管单位将持有的盈余碳排放配额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并按比例持有信托受益权份额;信托通过上海碳市场交易平台参与交易并获得收益分配。相关部门及纳管企业代表出席发布活动。
“碳信托”的推出是上海深化碳市场改革的重要创新工具,通过集中管理和市场化运作方式盘活企业碳资产,既有助于稳定企业减排成本预期,也提升碳资产的投资和配置效率。同时,该模式为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提供新的合规路径,有利于推动碳金融产品创新,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低碳领域,进一步提升碳市场在资源配置和减排激励中的作用。
三、碳市场动态

2月24日-2月27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947,901吨,总成交额74,286,030.50元。最高价81.00元/吨,最低价77.75元/吨,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900,000吨,成交额70,410,000.00元。
3月2日-3月6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560,500吨,总成交额45,565,750.00元。最高价82.00元/吨,最低价80.70元/吨,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200,000吨,成交额16,300,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