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闻动态 / 详情

ESG聚焦|生态环境部:发布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央行:召开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座谈会

2024年05月27日

内容摘要


【监管聚焦】

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指导意见

2. 生态环境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

3. 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召开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座谈会

4.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席例行吹风会,介绍《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并就相关情况答疑

5. 生态环境部部长: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

6. 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发布针对“ESG”或“可持续”基金的命名指南,规范术语使用

7. GRI:推出“CSRD 要点”系列简化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


【市场动态】

1. 机构实践|中国标准化协会首发ESG标准

2. 机构实践|晨星 Sustainalytics 与气候债券倡议合作推进可持续金融

3. 机构实践|亚洲投资者气候变化小组发布亚洲自然风险数据

4. 报告发布|欧洲投资银行发布能源行业气候变化报告

5. 报告发布|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适应气候变化进展报告(2023)》


【风险速递】

环境|森泰股份;龙钇科技;上峰水泥

社会|ST春天

治理|ST 奥康;美腾科技;利欧股份;世龙实业;ST华铁;绿洲源;*ST中利;汇金股份;海峡创新;特发信息;中科曙光;中泰化学;国瑞科技;超卓航科;ST南卫


全文共 7962 字,阅读时间约 20分钟



一、监管聚焦


0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指导意见


5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指导意见中,特别强调了绿色金融的战略地位,旨在通过金融工具和机制支持环保和气候行动,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些意见包括加强对绿色项目如清洁能源、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农业的金融支持,以及扩展绿色保险产品以覆盖更广泛的环境风险。为实现这些目标,建议银行和保险公司发展与环境权益相关的金融产品,如碳排放权和排污权的抵质押融资,并改进绿色金融的标准与评价体系。


此外,意见还要求金融机构加强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的管理,提高金融服务的环保标准,同时确保这些措施能够助力高耗能行业的低碳转型,有效地支持国家的双碳目标。通过这些举措,不仅促进了金融服务的绿色转型,还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展现了金融创新与环境责任的结合。


02

生态环境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


5月13日,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以积极探索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路径和模式,有效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本次发布的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包含北京市门头沟区、通州区、延庆区,广东省深圳市等39个市(区),涵盖从超大城市到小城市的不同规模,覆盖全国7大地理分区,发展水平、气候类型、要素禀赋等特点比较明显,在全国或省内典型性较强,预期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动试点工作,建立技术帮扶机制,指导试点城市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高质量开展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推动城市韧性可持续发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


03

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召开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座谈会


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座谈会,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总体部署,交流绿色低碳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的经验。会议指出,建设美丽中国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金融支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在气候投融资、碳市场建设、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等方面创新,金融部门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信息披露、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为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奠定基础。会议强调,各方需加强跨部门合作,推动环境要素市场建设,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利用生态环境机构的专业优势,发挥金融机构和基础设施的作用,助力碳市场建设,建立重点项目联合推介机制。


04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席例行吹风会,介绍《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并就相关情况答疑


5月17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成员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在总体要求方面,《指导意见》确立了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条例》明确了生态保护补偿的概念和具体实现方式,分为三个方面:一个是财政纵向补偿,即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第二是地区间横向补偿,也就是流域之间、区域之间的政府间补偿;最后一个方面是市场机制补偿,重灾法会市场主体活力,发挥有效市场功能。


《条例》从原则上将坚持量力而行,对生态保护补偿有序实施提出科学的安排;从主体上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从补偿方式上坚持统筹协同、着眼不同区域的生态特色合理推进。《条例》的提出有利于推动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推荐区域间合作、推动生态保护主体的正向激励。会议强调要落实机制,进一步细化,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应用机制;要创新补偿模式,改变资金补偿的单一模式,利用生态补偿机制,使区域之间的发展更加协调,共同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升级。


05

生态环境部部长: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


5月2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更新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并宣布正在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支持国家战略与行动计划落地落实。


我国不断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大力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和水平。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形成“1+4+N”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创新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保护超过30%的陆域国土面积。推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组织开展生态系统资源调查、物种资源调查和各类资源普查。


作为COP15主席,生态环境部部长呼吁,各缔约方应对标“昆蒙框架”,加快推进生物多样性主流化进程,更新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积极调动各方资源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各方要落实承诺,大幅提升对发展中国家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全面平衡有效执行“昆蒙框架”。


06

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发布针对“ESG”或“可持续”基金命名指南,规范术语使用


欧盟市场监管机构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ESMA)于5月14日宣布,发布关于在投资基金名称中使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及可持续发展相关术语的最终指南,包括可持续投资基金所需的投资门槛,以及为尚未实现绿色投资,但正朝着环境可持续发展目标积极迈进的投资设立过渡类别。


根据 ESMA,新准则的发布是因为投资者对以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为重点的基金需求急增,刺激资产管理公司在基金名称中加入与ESG相关的名称以吸引投资者,从而导致“洗绿”风险增加。


指南对基金命名的相关术语使用有以下要求:


使用环境、社会、治理、转型或者影响相关术语的基金,需要将至少80%的基金投资于满足环境、社会或者可持续投资目标资产,同时排除委员会授权监管(CDR)Article 12中的争议公司。该监管文件与欧盟气候转型基准和欧盟巴黎协定基准的最低标准保持一致;


使用可持续相关术语的基金,需要将至少80%的基金投资于满足环境、社会或者可持续投资目标资产,同时排除委员会授权监管(CDR)Article 12中涉及的争议公司,并承诺对欧洲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条例(SFDR)Article 2中的可持续资产做出有意义的投资;


使用转型或者影响相关术语的基金,需要确保其投资具有清晰和可以衡量的环境或社会转型特征,或者在获得财务回报的同时能够产生积极和可以衡量的环境或社会影响。


07

GRI:推出“CSRD 要点”系列简化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


5月15日,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新推出“CSRD 要点”(CSRD Essentials),将欧盟现已通过并生效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DR)的关键议题加以简化概括。“CSRD要点”面向政策制定者和可持续发展报告企业,包含共11份核心简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


根据 CSRD指令,超过 42,500 家欧盟公司以及数千家欧盟以外的企业需要报告可持续性问题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以及商业活动如何影响社会和环境。


涵盖的主要议题如下:

1. 范围和时间安排:扩大了需要报告的公司数量,并概述了纳入和实施的标准。

2. 报告格式:将可持续性纳入年度报告,结合财务和非财务数据,并促进数字报告。

3.法律互连:与《欧洲气候法》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 等欧盟法规保持一致,强制要求第三方保证,并强调重要性评估。

4.中小企业和实施:将报告范围扩大到中小企业,并提供过渡期和简化标准以简化合规性。


二、市场动态


01

报告发布|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适应气候变化进展报告(2023)》


生态环境部在5月15日“全国低碳日”上正式公布《中国适应气候变化进展报告(2023)》。报告从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自然生态系统、经济社会系统、区域格局和保障机制建设等六方面全面总结了《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印发以来,我国各重点领域在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中取得的进展与成效。


报告指出,2022年以来,我国积极完善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已推动多地编制实施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重点领域发布适应气候变化政策文件80份,为提升气候韧性提供了重要指导。同时,水资源、陆地生态系统、海洋等重点领域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提升气候韧性、有效防范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作出了重要贡献。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以防范气候风险、强化适应行动、提升适应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部际统筹协调,强化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提升重点领域和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持续为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和全球气候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02

报告发布|欧洲投资银行发布能源行业气候变化报告


近日,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简称EIB)发布能源行业气候变化报告,旨在分析能源行业面临的气候变化风险,以及应对这些风险的策略。本次能源行业气候变化报告是欧洲投资银行发布的绿色转型报告的一部分,绿色转型报告探讨了欧洲工业生态系统在开展数字化投资、缓解供应链压力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行动。


为了深入分析能源行业气候变化的关系,欧洲投资银行将能源行业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可再生能源行业(Energy-Renewables)和能源密集型行业(Energy Intensive Industries)。可再生能源行业和能源密集型行业受到气候变化的转型风险影响,但影响方式相反——48%的可再生能源行业相关公司将转型风险视为发展机会,45%的能源密集型行业相关公司将转型风险视为实际风险。欧洲投资银行调查发现,可再生能源行业更倾向于使用适应气候变化(Climate change adaption)的解决方案,而能源密集型行业更倾向于使用减轻气候变化(Climate change mitigation)的解决方案。这可能是由于这些行业对气候变化转型风险的态度不同。


03

机构实践|中国标准化协会首发ESG标准


5月18日,中国标准化协会秘书长在人民日报社“2024城市品牌论坛”首次发布《企业环境、社会、治理(ESG)信息披露指南》标准。该《指南》由中国标准化协会联合几十家高校院所、企业、金融机构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共同研究制定,该标准对ESG相关重要标准进行了有效梳理、解析,并结合中国发展现状和特色进行了合理应用。标准从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维度,详细规定了企业在ESG信息披露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披露内容、披露程序及责任监督等要求。ESG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包含3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43个三级指标和129个四级指标。


《指南》的发布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系统、可操作的ESG信息披露框架,为不同行业规范ESG信息披露要求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依据,指导帮助企业通过科学合理地构建ESG管理体系,披露ESG相关信息,使企业更有效地参与国际竞争、吸引绿色金融投资、树立品牌形象,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


04

机构实践|亚洲投资者气候变化小组发布亚洲自然风险数据


近日,亚洲投资者气候变化小组(Asia Investor Group on Climate Change,简称AIGCC)发布亚洲自然风险数据,旨在分析亚洲地区经济体的自然依赖程度,以及经济发展面临的自然风险。本次研究与普华永道一同合作,使用ENCORE数据库,根据行业和地理位置评估自然风险敞口。


AIGCC使用经济增加值(Gross Value Add)衡量亚洲地区自然依赖性。研究发现亚洲地区20%的经济增加值高度依赖自然,高于全球16%的比例。33%的经济增加值对自然的依赖程度中等,包括能源行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47%的经济增加值对自然的依赖程度较低,包括房地产行业、医疗行业、信息技术行业和零售行业。这些自然依赖包括肥沃的土壤、清洁的水资源和稳定的气候。


AIGCC制定了一份清单,方便投资者识别和管理自然风险,其中包括:

1. 识别衡量投资组合自然相关风险需要的相关信息;

2. 获得管理层和董事会对自然风险的关注;

3. 评估资产和投资者组合的自然风险敞口,基于行业和地理位置确定优先关注的重点公司;

4. 确定可以加入的行业和市场倡议组织;

5. 定期与投资组合中的优先行业和重点公司接触;

6. 采用最相关的自然相关信息披露框架,为投资设定目标。亚洲投资者气候变化小组推荐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askforce on Natur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以及科学碳目标网络(Science-based Targets Network)提供的信息披露框架;


05

机构实践|晨星 Sustainalytics 与气候债券倡议合作推进可持续金融


晨星 Sustainalytics 已加入气候债券倡议组织的合作伙伴计划,帮助加强气候债券倡议发展可持续金融市场的使命。


气候债券倡议组织的合作伙伴计划旨在推动可持续金融解决方案的发展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积极参与市场开发和信息倡议,合作伙伴与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发行人、投资者、企业以及气候债券合作伙伴网络中的各种参与者建立联系,协助制定倡议、重点发展稳健和可持续的绿色债券市场,促进气候行动和低碳投资;并帮助确定其他国家、部门、地方绿色债券发行计划和政策议程。


三、风险速递


  • 深圳
  • 北京
  • 上海
  • 香港
  • 工作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812室

    联系邮箱:info@governance-solutions.com

  • 工作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2号中国惠普大厦1101-3室

    联系邮箱:info@governance-solutions.com

  • 工作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2楼

    联系邮箱:info@governance-solutions.com

  • 工作地址:香港中环渣打道3A香港会所大厦16楼

    联系邮箱:info@governance-solutions.com

© 2021-2024 鼎力可持续数字科技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2043806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5838号

  联系电话:+86 755 8388 1959

使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