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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焦点 |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发布

2025年04月07日

内容摘要


【政策动向】

1.国家能源局:征求关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的意见

2.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

3.生态环境部: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

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18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国家标准

5.无锡:印发《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6.广东:发布《关于我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2024年度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

7.澳大利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监管指南


【行业聚焦】

1.会议召开 | 2025中国国际清洁能源博览会在京召开

2.行业动态 |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2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

3.行业动态 | 科学碳目标倡议组织(SBTi)公布“企业净零标准”的修正草案

4.行业动态 | 欧盟委员会提议放宽车企碳排放规则

5.行业动态 | 欧盟推迟发布2040年气候目标

6.行业动态 | 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发布《零碳园区评价技术规范》


【碳市场动态】

3月24日-3月27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1,113,440吨,总成交额93,188,961.3元

3月31日-4月3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1,734,589吨,总成交额133,091,757元


全文共5359字,阅读时间18分钟


一、政策动向


01

国家能源局:征求关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的意见


3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通知》,明确了绿证的核发、交易、认证、核销等新要求。


《实施细则》首次清晰界定可交易与不可交易绿证的核发范围,可交易绿证覆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及2023年1月1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机组上网电量;不可交易绿证针对项目自发自用电量等特定情况。文件还规定了配备储能设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绿证核发方式,明确了绿证有效期为2年,以及绿证划转和核销的具体规则。此外,文件强调了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在电量数据标注和准确性方面的责任。目前,该文件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02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


3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第二批27个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碳达峰试点建设作为加紧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抓手,统筹谋划重点任务、研究推出改革举措、扎实推进重大项目。 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及《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 有关地区发展改革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对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03

生态环境部: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


3月20日,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将钢铁、水泥、铝冶炼三个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为二氧化碳(CO2)、四氟化碳(CF4)和六氟化二碳(C2F6),标志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围工作进入操作实施阶段。


《方案》提出,到2026年,夯实碳排放管理基础,推动企业熟悉市场规则,完成首次履约工作; 到2027年及以后,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更加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全面提升,建立预期明确、公开透明的配额逐步适度收紧机制。 《方案》要求,实施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确定管控范围,做好系统开户,开展核算报告核查,实施配额管理,加大推进力度。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核算报告和核查技术规范,组织开展月度存证和年度报告核查; 制定年度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开展配额发放、清缴、交易;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能力建设,强化监督执法,做好跟踪评估,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这些措施,确保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顺利推进,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04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18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国家标准


4月1日起,18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 这批标准涵盖多个国民经济重要产业,包括铸造、有色、化工、建材、矿山、机械、交通、农业、电工电子、食品、废弃处置等。


此批国家标准重点针对以往企业碳排放核算“边界不清、难以互认”的问题,对“算什么,怎么算”提出统一要求,明确各行业核算边界、排放源识别、活动数据采集及排放因子选取等规则,为企业精准计算与报告碳排放构建了规范化路径。 通过核算工艺流程排放,企业可锁定高碳环节,有针对性地实施节能降碳措施,引导技术创新,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该系列标准的编写按照GB/T 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要求,遵循与ISO 14064-1《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核算和报告要求》一致的原则,将为企业应对国际碳贸易壁垒提供技术支撑。


05

无锡:印发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3月19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发布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行动方案》分阶段提出零碳园区建设目标任务。 2025年,遴选15家基础较好、意愿较强、潜力较大的园区开展零碳园区建设,13家工厂开展零碳工厂建设,推动8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培育8家注册虚拟电厂,引进5家省级以上绿色低碳相关创新平台(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新研机构等)。 到2027年底,完成10家以上零碳园区项目的建设与验收,建成20家以上零碳工厂,建成10个以上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培育20家注册虚拟电厂,引进10家省级以上绿色低碳相关创新平台(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新研机构等)。


《行动方案》提出,以打造零碳园区为主要任务,围绕能效水平标杆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供给零碳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资源利用循环化、运营管理数智化6个方面开展建设工作,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构建零碳化能源供应体系,加快突破零碳关键技术,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化转型,优化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提升能碳数智化管理水平。 同步推进零碳工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虚拟电厂、零碳服务机构4大配套行动。 建立“1+4”工作体系,着力构建以园区为主阵地的零碳产业生态体系,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绿色转型。


06

广东:发布《关于我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2024年度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


3月21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我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2024年度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控排企业需在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2024年度碳排放信息报告填报,并提交监测计划和行业基础数据汇总表。 全年停产企业需向地市生态环境局申请核实。 省生态环境厅将于4月至6月组织核查机构对控排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进行核查,并对新增报告企业碳排放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2025年度控排企业名单。


通知要求,控排企业应于7月20日前通过广东省碳排放配额注册登记系统上缴足额配额进行履约。 账户配额不足的企业需提前在交易平台购买补足。 企业如需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省碳普惠核证减排量(PHCER)或省碳排放特别配额抵消实际碳排放,应于7月10日前提交书面申请并完成相关操作。 各地市生态环境局需及时传达通知,组织企业完成碳排放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履约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性和保密性。


07

澳大利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监管指南


3月31日,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 (ASIC) 宣布发布“监管指南 280 (RG 280)”,这是针对根据澳大利亚新的强制性气候报告法需要编制包含气候相关财务信息的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公司提供的新监管指南。


该指南详细介绍了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 (ASIC) 在新可持续性报告要求实施初期计划采取的“务实和适度方法”进行监管和执法,关于根据《公司法》确定谁必须准备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指南、可持续发展报告中要求的内容、在可持续发展报告之外披露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财务信息(例如在披露文件和产品披露声明中),以及 ASIC 对可持续发展报告要求的管理。 同时,计划将执法调查重点放在严重或鲁莽的不当行为上,以及在新要求分阶段实施时,如果监管机构发现不完整或误导性信息,则直接与公司接洽。


二、行业聚焦


01

会议召开 | 2025中国国际清洁能源博览会在京召开


3月26日,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单位共同主办的2025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清洁能源博览会在北京开幕。 本届博览会为期三天,以“聚焦能源新质生产力 绿动电力生态供应链”为主题,聚焦光伏、储能、氢能等领域,打造覆盖清洁能源全场景的国际展会平台,构建全球零碳经济协同发展生态链。


博览会共有国家能源集团、东方电气、正泰新能源、比亚迪储能535家企业参展,集中展示了2000余件覆盖新能源“发、储、输、变、配、用”等完整新型电力系统生态供应链的创新产品,从光伏异质结组件到兆瓦级电解槽,从智慧微电网系统到零碳园区解决方案,从新能源对外投资到风光储氢一体化应对新能源消纳,全方位展示新型电力系统生态蓝图。


02

行业动态 |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2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


3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2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 2025年1-2月,国家能源局共计核发绿证4.88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3.12亿个。 截至2025年2月,全国累计核发绿证54.42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36.91亿个;全国累计交易绿证6.34亿个,其中绿电交易绿证2.76亿个。


03

行业动态 | 科学碳目标倡议组织(SBTi)公布了“企业净零标准”的修正草案


3月18日,科学碳目标倡议组织(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简称SBTi)发布第二版企业净零标准草案,旨在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反馈和科学进展更新企业净零标准。 SBTi认为,第二版企业净零标准草案仍以1.5摄氏度升温目标作为企业净零路径的基准,帮助企业制定净零目标,以便实现2050年全球净零排放。


新版草案涵盖了整个净零目标周期,包括基准绩效评估、目标设定、实施、进展评估等环节,并根据企业规模和地理位置提供差异化要求。 企业需基于联合国高级别专家组建议制定净零承诺,并建议制定转型计划。 新版草案还要求企业对基准年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第三方有限鉴证,并基于最新气候科学设定目标。 对于碳排放范围,新版草案对范围1和范围2提出了更详细的要求,同时放宽了范围3的要求。 对于残余排放,新版草案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案,并对温室气体缓解措施给出更明确的定义。 此外,新版草案给出了详细的进展指引,并要求企业在目标周期结束时评估进度,并要求在周期结束时设定新的目标。


04

行业动态 | 欧盟委员会提议放宽车企碳排放规则


4月1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一项法规修订方案,提议在新的乘用车和厢式货车二氧化碳减排目标方面,给予欧洲汽车制造商更灵活的排放合规选项。


欧盟委员会当天发布的新闻公报称,修订方案提议的灵活性措施将允许汽车制造商在2025年至2027年内,不按年度审核而是以这3年的平均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来衡量是否达到减排目标。 此举将使车企在个别年份排放超标时,仍可通过其他年份的超额减排来平衡。 按现行规定,未能通过年度二氧化碳排放审核的车企将面临巨额罚款。 欧委会表示,修订后的措施将有助于保障汽车行业在清洁转型方面的投资能力。 这一方案还需得到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批准。 欧委会呼吁欧盟立法机构尽快就修订方案达成一致,以确保为汽车制造商及投资者提供可预见性和确定性。


05

行业动态 | 欧盟推迟发布2040年气候目标


近日,欧盟委员会表示,原定于今年一季度末公布的2040年气候减排目标将推迟发布。 去年2月,欧盟建议到2040年,将欧盟的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的基础上减少90%,但时至目前,欧盟委员会表示,部分成员国仍对此持反对态度,欧盟各方尚无法就此达成一致。 业界普遍认为,当前欧盟各成员国经济发展与绿色转型已有所脱节,要达成2040年的90%减排共识或十分具有挑战。


根据欧盟委员会此前发布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到2030年欧盟拟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55%,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 然而,原定于今年一季度末发布的2040年目标却进入“拖延”模式,2040年气候目标应该不会在一季度末正式启动。 此外,欧盟也并未在2月截止日期前向联合国提交新一轮减排目标。


06

行业动态 | 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发布《零碳园区评价技术规范》


3月18日,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发布《零碳园区评价技术规范》(T/CECA-G 0344-2025)团体标准,为零碳园区的建设与评价提供了科学、系统、可操作的标准化依据。  


《零碳园区评价技术规范》涵盖了零碳园区建设的多个维度,标准从零碳园区创建和评价原则、零碳园区基本要求等都提出了具体且明确的要求。 标准构建了一套科学合理、全面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 该体系包含多个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从基本合规要求、基本管理要求、管理体系与激励机制、能源结构与能效水平、产业布局与循环链接、建筑与设备运营管理、排放监测与排放量化、减排实施与抵消措施等多个角度对园区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结果分为不同等级,直观反映园区的零碳建设水平,便于园区找准自身定位,明确改进方向。


三、碳市场动态



3月24日-3月27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1,113,440吨,总成交额93,188,961.3元。 最高价85.47元/吨,最低价79.80元/吨,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500,000吨,成交额41,030,000.00元。


3月31日-4月3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1,734,589吨,总成交额133,091,757元。 最高价84.01元/吨,最低价70.56元/吨,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1,563,489吨,成交额118,816,3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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