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香港积金局于2月24日发布针对ESG主题相关强积金*的强化信息披露新规,明确要求强积金受托人就相关基金的ESG投资策略、监测机制及定期评估成效进行全流程披露,并已于次日生效。此举标志着香港ESG投资监管进一步向制度化、透明化迈进,也为内地ESG主题资管产品信披体系完善提供了重要参考。此外,香港强积金ESG信披要求呼应了此前香港证监会的ESG基金信披要求,此类以资产所有端为抓手、推进ESG投资信披工作的模式,也值得内地借鉴。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简称强积金或MPF),是香港的一项退休保障计划,除了少数人士获豁免外,该计划强制18至65岁的香港雇员参与。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香港积金局)是根据《强积金条例》成立的法定机构,主要职责是规管及监督强积金及职业退休计划的运作。
原文参考:
https://www.mpfa.org.hk/-/media/20250224/circular-letter---enhancing-disclosure-requirements-for-esg-constituent-funds.pdf
香港强积金ESG信披新规三大核心要点
ESG投资全面披露框架
香港积金局新规要求ESG主题相关强积金在说明书中明确披露ESG投资重点主题、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比例、风险限制及参考基准,尤其需阐明ESG因素如何持续融入投资流程。此举与香港证监会对ESG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基本一致,强化了ESG投资策略与实操的可验证性。
ESG主题相关强积金披露要求与香港证监会ESG基金信息披露要求基本一致
ESG目标量化监测机制
根据新规,受托人需公开ESG目标达成度评估方法、数据来源及尽调流程,并说明数据缺失时的处理原则。新规有助于提高ESG投资方法论透明度,同时要求基金管理人构建可验证的ESG评估体系。
ESG定期评估反馈体系
新规要求受托人按年度披露ESG目标评估及相关报告,并通过投资者教育机制向计划参与者(个人投资者)沟通相关基金如何纳入ESG因素与退休投资目标的匹配度分析,形成"披露-评估-反馈"的闭环管理。该规定适用于2024年11月30日及之后的财政年度,受托人须不晚于2025年9月30日对相关强积金计划说明做必要更新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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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基金市场增长印证监管必要性
当前,香港强积金体系内已有5只ESG主题基金及42只可持续投资ITCIS(Index-Tracking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紧贴指数集体投资计划)标的,ESG相关投资规模十年增长近50倍至366亿港元[1]。叠加香港证监会已批的220只ESG基金(截至2024年12月底,管理规模约1.2万亿港元),香港ESG基金市场扩容与监管完善正在形成正向循环。
目前适用该披露新规的ESG强积金成分基金列表
香港证监会自2022年起在官网发布ESG基金列表。截至2024年12月底,香港证监会ESG基金列表已收录209只非上市产品及11只上市产品,覆盖多种基金类型,来自近50家基金发行人。投资主题包括ESG/可持续性、气候变化、环境、社会等议题,正在向更细分的主题进行拓展,如交通、水资源、食品等。在这些基金中,以ESG/可持续性为主题的基金占据了多数,自2022年以来,越来越多的基金开始围绕“气候变化”构建其投资策略。
近一半的香港ESG基金增设了定量的ESG绩效目标,例如ESG评级、碳排放和水强度等。
超过80%的香港ESG基金披露其符合ESG投资的最低比例,其中大部分基金至少将70%的资产净值投资于管理人认为符合ESG或可持续发展主题的股票、债券及其他类型资产。
内地ESG主题基金信披制度完善迫在眉睫
当前,内地ESG主题基金市场规模蓬勃发展、基金主题日趋多样。截至2024年底,ESG主题基金累计规模突破100000亿元。然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似乎尚未步入发展“快车道”,ESG基金信披存在策略表述模糊、数据披露碎片化且标准不一等问题。
我们统计,截至2024年底,内地市场上公开披露ESG指标的基金数量有所增长,但仍仅占所有ESG基金数量的5%左右,而披露指标方法学或ESG指标筛选规则的ESG基金更是仅占2%左右,内地ESG基金市场在披露透明度和标准化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结语
参考香港经验,我们认为,未来内地ESG基金监管或从四方面推进:
——明确分类分级标准:界定泛ESG基金、ESG基金、ESG主题基金等类别,对ESG基金信息披露实施分级、分层管理;
——制定信息披露框架:或借鉴香港"策略-监测-评估"三层架构,逐步要求ESG主题基金明确投资边界、量化指标、投资策略,定期监测ESG目标达成度,并评估ESG相关投资风险;
——强化数据规范管理:对ESG数据来源、处理方法及缺漏应对机制提出标准化要求,提高数据质量;
——完善标准化披露机制:规范信息披露形式,建立与投资者的透明化、持续性对话渠道。
此外,资产所有者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上游,可在规范基金管理人ESG投资实践、促进ESG投资信息透明化上发挥较大作用。香港积金局对强积金管理人ESG披露要求的强化将直接推动ESG产品信息披露规范化,也将促进更多资产所有者加强对受托人的ESG要求。
境内资产所有者对管理人ESG要求也已起步。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于2022年11月招标ESG投资产品,在其2023年度报告中也披露“鼓励和引导管理人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我们期待更多内地资产所有者进一步加强对管理人ESG披露要求,推动整体ESG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引申阅读
ESG投资跟踪|产品规模发展(2024H2):下半年ESG基金发行降温;长期内政策利好的新能源及养老主题基金仍有增长潜力
ESG投资跟踪|香港ESG基金观察(2024H1):ESG指标应用更为多元,半数基金已设定ESG绩效目标
ESG投资跟踪|ESG策略分析(2024H1):ESG指标应用比例较低,整合深度及透明度亟待提升
附注:
1.https://zijing.com.cn/web/article/1343900976484102144/web/content_1343900976484102144.html
供稿:ESG研究部 韦霄娜 张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