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共同发布了《中国-巴西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声明》提出:1)双方决心进一步加强多边主义,包括同“77国集团和中国”所有伙伴一道,以期建立一个集体性、反对单边主义和绿色贸易壁垒;2)中方表示欢迎巴西申办COP30,2025年峰会将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未来发挥关键作用;3)中国和巴西将推动气候投融资领域的政策对话与经验分享;4)双方决定在中国-巴西高层协调与合作委员会下设立环境和气候变化分委会。
4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文件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我国境内企业与政府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指出:对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在项目能源资源利用分析的基础上,预测并核算项目年度碳排放总量、主要产品碳排放强度,提出项目碳排放控制方案,明确拟采取减少碳排放的路径与方式,分析项目对所在地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影响。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需包含“碳达峰碳中和分析”,通过估算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年度碳排放总量和强度,评价项目碳排放水平,
3月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中央企业要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国内、国际标准制定,积极提升碳达峰碳中和标准水平,严格执行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要求。鼓励中央企业参与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牵头制定推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碳捕集利
3月14日,2023政府工作报告全文正式发布(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提出,过去五年在能源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稳步推进节能降碳。统筹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优化能源结构,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电机组超过10.5亿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由6.5亿千瓦增至12亿千瓦以上,清洁能源消费占比由20.8%上升到25%以上。
3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2023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提出,1)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加快绿色转型,实施“零碳”(低碳)机构网点建设,提升环境信息披露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组建绿色金融专业部门、建设特色分支机构,建立完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体系。2)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创新绿色金融产品。3)发展碳核算与核查、绿色认证、环境咨询、绿色资产评估、数据服务等绿色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对绿色低碳项目和企业的识别、认证、评估以及风险管
2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企业应当结合当前存在的计量能力短板和未来发展的关键计量测试需求,确保必要的计量资源配置;并加强计量数据的积累,有条件的企业应开展计量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意见》强调,鼓励企业加强能源资源计量和低碳计量。
1月17日,世界经济论坛(WEF)发布《自愿碳市场报告》,据估算,2022年自愿碳市场(The Voluntary Carbon Market,“VCM”)已引导超过12亿美元的投资流动,帮助减少约1.61亿吨的碳排放。
1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白皮书介绍了新时代中国推进绿色发展的理念、实践和成效,分享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谋全球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成果。截至2021年底,累计建成绿色工厂2783家、绿色工业园区223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296家,制造业绿色化水平显著提升。
近年来,投资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越来越强烈地要求企业提高ESG披露的质量,各国的监管机构和标准制定机构也都在争相发布各自的标准。2022年,在ESG标准领域,有三个主要的发展动态值得关注。
近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示范作用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内制造业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制造标杆。
12月18日,欧洲议会和欧盟各国政府就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改革方案达成了协议,并进一步披露了碳关税法案的相关细节,确定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又称“碳关税”)将从2026年正式起征,相较于原始版本,该计划提前了一年执行。
1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通用大纲(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建项目应论证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符合性。《大纲》在项目影响效果专题分析提出,项目应进行碳排放与“双碳”目标影响分析,说明拟建项目碳排放量的核算依据,估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提出项目降碳、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及碳汇等措施,论证绿证交易、碳交易等市场化工具应用的可能性及实施路径,评价项目碳排放水平、固碳量与中和程度以及对当地“双碳”目标的影响。